夏河持续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
发布日期:2024-07-04 浏览次数:707
夏河县始终以“河湖长制”为抓手,治理水环境、防治水污染,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河湖治理,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,持续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,河湖监管能力稳步提升,河湖面貌持续改善,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,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以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为基础,提高河湖保护与管理能力。全面建立县、乡(镇)、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,共设置县级总河长2名、县级河长10名,乡(镇)级总河长28名、乡级河长81名,村级河长67名。其中县级总河长严格履行河湖长职责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主动巡河问效,突出“精准发力”聚焦重点关键,深入河湖一线,现场“把脉问诊”。乡村河长定期开展巡河,一路巡河查看,一路破解难题,为有效解决问题发挥基层管、护、巡、查的作用。2023年,全县各级河长共巡河18257次,巡河率238.22%,整治岸线长度16.5公里、清除弃土弃渣580余万方、清理河道塑料垃圾15万方,超额高效完成省州巡河任务。
科技赋能河湖治理。智慧河湖建设已经成为夏河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。智能化管理平台的运用,让河湖长工作更加高效,信息传递更加迅速。利用甘肃河湖长制APP,县水务局能监测到各乡镇村组的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掌握巡河人员的巡河完成情况,包括巡河时间、里程、次数及发现的问题,有效提高了河长巡河管理的科学化、精细化、智能化水平。
河湖责任从“有名”到“有实”、河湖管护从“管住”到“管好”、河湖生态从“见效”到“提质”,夏河始终坚持把“清四乱”作为河湖治理的有效抓手,强力攻坚、重拳出击,按照《甘肃省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“清四乱”常态化、规范化的通知》要求,定期联合县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、司法等部门开展全县河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,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作为共护美丽河湖的坚实保障,持续加大河湖“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”问题查处力度。
记者:陈瑾 通讯员 汤宏
编辑:马晓娟
责任编辑:史志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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