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5-16
本报玛曲讯 5月13日,玛曲县举行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。
启动仪式上,宣读了省委统战部、省委宣传部、省民委《关于命名第九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》,并为获得示范乡镇的欧拉镇、示范机关的县人民法院进行颁奖。
活动中,县直各相关部门向现场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,与会领导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前往尼玛镇外香寺开展宗教领域“三个意识”学习教育互学互鉴活动并召开座谈会。
玛曲县各部门各界共700余人参加活动。
(马国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