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7-08
近年来,卓尼县切实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保护重任,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,严格水资源管理,强化涉河湖综合执法,规范涉河项目监督管理,加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,推进水环境生态修复,不断健全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,着力提升流域水旱灾害防御能力、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,全面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质量,确保洮河防洪安全、供水安全、生态安全,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。
坚持治水定责,在身体力行中擦亮生态“底色”。强化治水定责,河湖统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,将洮河及46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、2个湖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。定期召开河湖长工作会议,不断完善“三级河湖长”治理长效管理机制,同时,聘请108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和470名保洁员、巡河员、护河员,开展巡查护河工作,及时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,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,做到了“河长全覆盖、责任无盲区”管理目标。加强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,年开展巡河上万次,对巡河中发现问题现场落实整改责任,即知即改。
坚持治水负责,在善作善为中增添美丽“亮色”。以“山水林田湖草沙大治理、生态环境大优化”主题活动为抓手,狠抓专项整治,水域生态质量不断提升。坚持以水生态空间保护为基础,以河湖长制为引领,多部门联合行动,大力开展河湖“四乱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,共整改河湖“四乱”问题46个,清理河湖垃圾126万吨,整治河道无主沙场,回填平整河道32万平方米,河流岸线生态治理8.1万平方米,累计河道清淤6处65公里。严格落实水生态下泄流量监测、县域洮河段及水源地24小时在线监控,实现重点河道、敏感水域、重点河库实时无盲区全覆盖监管。完成河流确权划界894公里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39公里。
坚持治水履责,在不断创新中深植青山“绿色”。投入7亿多元,先后实施了古雅川洮河大桥等7座大桥项目、卓尼廊桥民俗文化风情街项目、洮河民族民俗风情线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以及“两山论”实践和国土绿化行动等,绿化县城段河道两岸13公里、安装河道两岸文化融合防护栏13公里、河道两岸亮化13.5公里,义务植树及工程造林共完成绿化栽植65万株。通过一系列举措,洮河卓尼段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于2022年通过省级验收。
坚持治水尽责,在严督实查中筑牢绿水“成色”。全县颁发取水许可证116户,取水许可颁证率、登记入库率、非农业取水户用水管理率均达100%,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跨县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%。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,年度控制采砂总量2.69万立方米,河道河段划分可采区5处、禁采区10处、保留区6处,河道内滥采乱挖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改变。全面挂牌销号整改省水利厅洮河河湖包抓组反馈问题34个,州水务局反馈问题4个,群众举报问题整改2个,妨碍行洪突出问题1个,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7个。
坚持治水担责,在率先垂范中彰显政治担当。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、乡、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,确定县级河湖长16名、乡级河湖长112名、村级河湖长104名,实现了县、乡、村三级河湖长全覆盖。同时,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巡河工作,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,做到县委、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、亲自指导、亲自协调,有效确保了辖区内每条河流、洪道都有人管、管得住、管得好。
坚持治水有责,在治理实践中树立人文结合的发展理念。持续开展“清四乱”专项整治行动,全县累计投入资金近1千万元,清理河湖垃圾等水面漂浮物526吨,水域面积72平方公里,整治河道121公里,整治河湖“四乱”问题100多处,“四乱”问题销号率达到100%;健全完善组织结构,完善配套制度体系,细化工作职责任务,强化督查考核,加强水生态空间保护,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;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,全县秉承河道治理“一盘棋”思想,做到上下游统筹规划,与临县签订联防联控协议,成立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、联合监管、联合监测、联合执法、联合应急等“五联”机制,实现安全河、生态河、景观河、文化河、幸福河“五河”共建目标。落实“一河(湖)一策”,建立健全政府主导、水务直管、乡镇保洁维护、村镇联动的保护机制,着力推动全县河湖长制从“有名有实”向“有能有效”转变。
卓尼县通过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,河湖恢复了自然形态,河势逐渐保持稳定和保障了行洪安全。截至目前,已完成大峪河、朝勿沟乡村段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,覆盖服务人口2.5万人。
记 者:朱月玲 卢耀民
通讯员:刘学花
责任编辑:史志锦